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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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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46C /202104-0000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发改委总经济师胡蔚解读我县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6 发布日期: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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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发改委总经济师胡蔚解读我县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6
发布日期: 2021-04-06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发改委总经济师胡蔚解读我县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06 14:54 来源: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胡蔚,男,汉族,现任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总经济师。

县发展改革委、县信用办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县信用工作的关心支持。下面,由我来对2020年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解读:

 一、健全机制落实部署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及时督促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落实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完善工作联络机制和考核通报机制,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印发《绩溪县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绩信用办〔2020〕4号),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加快推进信用平台信息归集公开共享、联合奖惩制度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组织各单位参与编制《绩溪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事项目录》(2020年版)、《绩溪县2020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绩溪县2020年可开展信用承诺的事项清单》、《绩溪县2020年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广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争抓制度完善,依托数据建设落实信用监管,进一步提升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二、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依托市信用平台和“信用绩溪”网站,着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共享作用,对政府部门信息“应归尽归”,畅通政企数据流通机制,形成全面覆盖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截止10月我县共归集红黑榜数据193条。落实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双公示”工作要求,启动季度通报制,要求各具行政权力的单位高度重视“双公示”报送,保证信息质量的同时,确保自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全量上传信用平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止10月我县共归集行政处罚713条,行政许可3499条。

三、开展信用修复专项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企业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信用办〔2020〕5号)要求,组织各行政处罚单位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原则全面开展信用修复专项工作,修复率达100%。

四、推进审批工作实行信用承诺制   各单位将信用建设工作嵌入日常工作中,将信用承诺与提升政府办事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由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来简化事前审批服务流程。同时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型、主动公示型、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并及时在信用网站、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截止日前已签订承诺书1000余份。

五、提升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完善奖惩制度  推进税务、住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信用系统建设,开展本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拓展信用信息归集和发布渠道,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

六、落实分类分级监管 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应用,拓展信用信息归集和发布渠道。通过税务信用评级对企业施行疫情期间免税政策,免税企业达500户。全力推进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状况实行差别化监管,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精准治理,有效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开展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制定《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确保招投标公开公正,对履约不当投标企业进行信用记分处理,警示企业诚信投标。根据水利部出台水土保持信用监管相关文件,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以信用建设为主体,以无缝续贷、循环贷款等方式兼顾“六保六稳”、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结合“华阳商圈”、“乡村旅游信用圈”、“三级创建”、“百名行长进千企”,系统采集农户信息64079户,企业信息2096户。

七、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工作 根据《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为的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和惩戒工作的通知》(皖信用办〔2020〕2 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为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归集,依法依规进行惩戒。充分发挥失信惩戒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以信用为首关,对我县申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各企业全面进行信用核查,并为受行政处罚且公示期满的企业,开通信用修复“快速通道”。通过网络办理的形式,一企一策,通过修复完成申报。

八、加强政务诚信管理 各乡镇、各部门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和我县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营造良好政务诚信环境。

九、多方式开展信用宣传  持续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组织开展以“和谐之源,信用绩溪”为主题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暨“信用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宣传。各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信用进校园、信用进企业、信用进社区、村镇等活动。

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各项机制,提高思想意识,加强信息归集与“双公示”工作的整改,推动联合奖惩应用,持续开展信用修复专项工作,通过推进信用承诺制度落实,开展失信专项治理,提升信用工作宣传力度。

十、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绩溪县发改委

解读人:胡蔚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53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