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对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就业大学生、园区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公租房配租。我委会同华阳镇、民政局等部门对下列低保、低收入申请家庭进行了审核,现将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有不实之处,请向华阳镇、民政局、房管局反映。监督电话:0563-8156751(华阳镇民政办), 0563-8162394(民政局低保办) 0563-8161483(房管局房改科)。
绩溪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9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