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6年10月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7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绩溪县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绩溪县长毛兔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审批意见 |
|
2016年8月31日 |
2 |
绩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驾驶人考试中心和车管服务中心 |
|
2016年10月19日 |
3 |
环管[2016]136号 |
2016年10月8日 |
|
4 |
环管[2016]140号 |
2016年10月13日 |
|
5 |
年产8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
2016年10月9日 |
6 |
年产300万片文化炻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
2016年10月9日 |
7 |
年产20000吨硅微粉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
2016年10月14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