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巨星钢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9日-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永强路
建设单位:安徽巨星钢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科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巨星钢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600万元,在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年产4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 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煤气发生炉产生的水煤气、在退火炉中燃烧时排放的烟尘、SO2和NOx、燃烧天然气产生的SO2和NOx、酸洗过程中产生的酸雾。退火炉燃烧煤气产生的烟尘、SO2和NOx经退火炉废气处理塔处理后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2标准要求;燃烧天然气产生的SO2和氮氧化物达《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2标准要求;酸洗废气经槽边抽风收集后经酸性废气喷淋塔喷淋处理后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2标准。
2、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酸洗冲洗废水、酸雾净化废水、退火炉废气塔喷淋吸收废水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通过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 中表 2 标准,80%回用于退火炉作为冷却水,20%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经相应的降噪措施处理后,通过建筑物门窗、墙壁及绿化带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达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次废品,酸洗槽渣,污水处理污泥,边角料,燃煤炉渣,煤焦油,石灰渣,废机油,生活垃圾,根据相应的固废属性进行相应的处理,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其中酸洗槽渣、污泥、废机油、煤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按危废管理,其余为一般固废,按一般固废管理。
有关部门意见:(1)绩溪县发改委发改投资[2007]166 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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