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不断提升全县专利申请质量,根据《关于印发绩溪县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的通知》(绩政〔2015〕19号),现就2016年度第三季度我县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范围
1.资助对象:凡在绩溪县境内注册成立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办事机构设在我县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在本县的个人。
2.资助范围: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国外发明专利(限两个国家)和申请受理的发明专利。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申请人在2016年12月7日前向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填报《绩溪县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或从绩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cn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100729.html)网站下载;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和审定授权说明书扉页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申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提交国外专利部门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缴费收据或发明专利实审通知书复印件;
3.单位申请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共有专利权的,应有全部共有人的声明和签章。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受理地点、联系电话
受理地点: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行政办公中心B414室(县科技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3-8162592
联系人:高鹏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2016年12月7日前向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绩溪县专利资助申请表
绩溪县科技局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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