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安徽省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经2016年11月10日第126次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16年第二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及2014年资金调整项目进行了具体安排。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绩溪县2016年第二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及2014年资金调整项目共12个向社会公示7天,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日期: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6日。
二、公示期间,绩溪县财政局、环保局接受反映项目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
县财政局:0563- 8165247
县环境保护局:0563-8159219
附:2016年第二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及2014年项目资金调整安排表
绩溪县财政局 绩溪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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