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们: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皖农科〔2017〕42号)精神,我县2017年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现将培训政策告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及任务
今年新型农民培训总体思路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要求为导向,以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为目标,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和效益,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现代生态农业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017年我县新型农民培训任务300人,其中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15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50人。
二、培训对象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主要培训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专业服务型主要培训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产品电商人才、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休闲农业服务人员、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农资经销员等。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电商人才培训对象是已开展或有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愿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电脑和智能手机应用基础。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由县农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委择优选择的程序确定。2015、2016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三、培训方式
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6天。为提高培训效果,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农民对技术需求等,分时段培训,每段培训时间不超过3天;注重实践技能操作,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做到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传统培训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
四、培训资金奖补标准
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省级以上奖补资金实行直补培训机构的办法,具体奖补标准是: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3000元、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1220元的标准奖补到县。
县农业委殷切期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根据自身需要,提交培训遴选表,经村与乡镇审核后,县农委审定,由培训机构通知学员参加培训,为加速我县农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绩溪县农业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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