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家朋乡山珍炒货厂《绩溪县山核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山核桃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家朋乡万莲水村横坞
建设单位:绩溪县家朋乡山珍炒货厂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科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生产山核桃及核桃仁,年产量1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分为生物质锅炉废气,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30m高烟囱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要求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漂选、煮制、设备清洗、配料、水磨除尘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
3、噪声:优选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及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不合格山核桃、核桃壳、废包装材料、炉渣、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不合格山核桃、核桃壳、废包装材料、炉渣综合利用;污泥作为肥料回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相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7]38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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