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绩溪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县城
建设单位: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2000.36m2,本项目共建设停车场18个,全部为地上停车位,停车位共计3231个,其中老城区客运停车位为1829个,新城区客运停车位为110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1、废气:按照《宣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入绩溪县城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部分回填,部分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优化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隔声等措施避免施工噪音扰民。
营运期: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采取改善路面,提高车辆行驶性能,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尾气影响。
2、噪声:通过设置禁鸣标志、采取距离衰减、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音达标。
3、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投资[2016]38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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