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绩溪县卫计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次)公告》的规定,现将2017年我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安排于8月9日(星期三)进行。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空腹到绩溪县卫计委三楼办公室报到并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详见《体检通知书》。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有关事项
1、领取时间:8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领取体检通知书。
2、领取地点:绩溪县卫计委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8162402。
3、领取方式:领取体检通知书需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
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将两张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委托书书写在这张纸空白处),委托书内容为“本人委托XXX代领本人的体检通知书并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本人签名、日期”)。
4、体检要求详见《体检须知》,体检工作前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建议不要更换手机号。
5、逾期不办理体检确认手续、不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绩溪县卫计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4日
2017年绩溪县卫计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入围
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笔试合成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1
20170102
48
33.64
81.64
2
20170104
41.4
33
74.4
3
20170105
45.6
34.36
79.96
4
20170107
46.2
33.32
79.52
5
20170110
41.4
30.96
72.36
6
20170201
43.8
33.56
77.36
7
20170202
52.8
31.6
84.4
8
20170305
45
32.68
77.68
9
20170309
46.8
28
74.8
10
20170402
49.2
30.92
80.12
体 检 须 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绩溪县卫计委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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