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8159135
三、通讯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何川一号
绩溪县徽洋车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万台套新能源电动汽车后桥生产线项目(阶段性)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拟验收公示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产4万台套新能源电动汽车后桥生产线项目(阶段性)建设地点: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祥云路16号
建设单位:绩溪县徽洋车桥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科盛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措施(噪声、固体废物)落实情况
1、噪声污染防治方面
项目对噪声源采取了有效消声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现已根据项目环评要求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设备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现已与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安全处置合同。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焊材焊渣、除尘回收粉尘、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焊材焊渣、除尘回收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本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同意该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三、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验收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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