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陆续收到新增入库企业的入库申请,现根据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具体供应商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 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4日。公示无异议后即可签订合同,直接入库,不另行公告。
提出异议申请的要求:有关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征集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公管局提出。异议函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
附件:绩溪县公管局关于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新增入库企业供应商名单(第十四批)。
2019年5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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