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秋季城区一年级招生工作,进一步掌握一年级新生分布情况,提高学区划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现决定对城区2019年一年级新生进行信息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信息采集对象:
2019年秋季意愿到城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二、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 信息采集时间:
2019年6月17日到6月21日
四、信息采集方式:
本次信息采集通过手机扫取微信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
五、信息采集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1)
1、学生信息
2、监护人信息
3、城区居住信息(按附件2说明选择入学条件选项)
六、填报要求
1、本次信息采集将作为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的重要依据,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认真填写,务必保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2、信息采集原则上由家长填写,有困难的请与就读幼儿园联系或拨打咨询电话0563-8169083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17日
附件1:(通过微信扫取二维码填写)
绩溪县2019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
新生信息采集表
一、学生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日(示例:2013年5月1日):
户籍(省、市、县、乡镇):
就读幼儿园名称:
二、监护人信息
父亲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母亲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其他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三、城区居住信息
1、城区居住地址 (务必真实准确详细,填写到门牌号):
2、入学条件(根据附件2说明三选一)
(1、以房产入学 2、政策入学 3、随迁子女入学)
附件2:
城区居住信息入学条件选项填写说明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选择“以房产入学”
1、能提供父母居住的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产证的。
2、新购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和正式购房发票的。
3、购买二手房能提供有效交易材料的(变更成转买人的房产证或变更前房产证、转买合同及契税凭证)。
4、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入学的(父母至少一方或小孩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2019年元月1日后新迁入的不予认可)。
5、父母离异,以法定监护人房产入学的。
6、农民自建房未办理房产证,但实际居住的(能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规划建设许可证)。
7、居住在政府廉租房的(能提供父母廉租房有效合同)。
(二)符合以下情况选择“政策入学”
来绩投资商和军人子女、异地安置的退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三)符合以下情况选择“随迁子女入学 ”
1、父母在城区长期经商的(有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材料)。
2、父母在城区长期务工的(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务工合同及单位企业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截止2019年8月31日已连续缴纳半年以上)或近半年工资证明(需由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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