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安徽小来大农副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肉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30 15:21 来源: 浏览: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小来大农副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肉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7月30日-2019年8月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徽山大道安徽安江莹石精粉有限公司对面

    建设单位:安徽小来大农副食品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腌腊肉制品、新建酱卤肉制品和速冻调理制品,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5000吨肉制品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1、大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落实《宣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堆场和运输车辆覆盖防尘布、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等措施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选低噪音设备,采取设置隔声屏障、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禁止夜间强噪音作业等措施避免噪音扰民。

    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营运期

    1、大气:若锅炉燃生物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标准(宣大气办(2019)33号)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若锅炉燃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达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后浓度标准(宣大气办(2019)33 号)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烘干废气)采用2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共用的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职工办公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经厂区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肉制品加工一级标准后排放;待具备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条件后上述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肉制品加工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及加强车辆管理、绿化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物质灰渣、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污泥和生活垃圾。生物质灰渣、下脚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污泥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后送南郊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9]41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19年7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