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绩溪县生态文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生态文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城区
建设单位: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城区和园区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管线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29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
废气:主要是扬尘,采取设围挡,洒水抑尘、硬化措施,堆场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防治扬尘污染。
废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选低噪音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方法、施工场界,建设围墙或设置隔声屏障,加强施工期的噪声管理和防治。
二、营运期
废气: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严格控制装载物料洒落,加强道路两侧绿化。
废水:建设完善市政排水系统,加强雨水管网维护、管理,确保排水畅通。
噪声:加强行车管理,在路段、路中等处设交通标志;通过加强两侧道路绿化、设置减速带等措施防治噪音污染。
有关部门意见:(1)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17]98号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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