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快速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县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纵深开展。
召开药品流通会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召开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执业药师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报执业药师不规范执业的现象和问题,指出执业药师“挂证”的风险等问题,切实增强各药品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
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积极整改。监管人员下发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治理工作通知,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挂证”行为、执业药师不能在岗服务的药品经营企业,立即改正核减药品经营范围,只经营非处方药或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热线,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举报。
截止4月底,全县药品经营企业新注册在职在岗执业药师5家,主动申请核减药品经营范围17家,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17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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