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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党组召开以曹红案件示警、为戒、促改恳谈会

发布时间:2019-07-12 17:19 来源:绩溪县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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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宁可防病于未然,不可治病于已发。”为贯彻《绩溪县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精神,7月12日,绩溪县人社局党组召开以曹红案件示警、为戒、促改恳谈会,局党组全体成员参会并发言。恳谈会邀请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二名部门负责人、二名党员代表、二名非党职工代表参会。局22名干部职工闻讯自发来到恳谈会现场,聆听四名党组成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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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谈会现场)

会前,人社局四名局党组成员精心准备。会上,四名局党组成员从各自的角度剖析曹红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谐劳动关系、人事人才、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五百工程”、队伍建设等方面,举一反三,自警自省,查找差距,自我完善,谈心得,谈举措,谈行动,谈落实。六名代表对四名党组成员的发言予以点评,对局党组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管理能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提出了非常中肯的建议和意见。

通过“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恳谈会,局党组成员真正受警醒,明底线,在思想深处亮起红灯。纷纷表示,一在品行上过关。自尊自爱,立德立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自己的品行,校正自己的方向。通过自觉勤勉地学习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原则,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工作上讲担当,践行“三争目标”,做一个有正能量的人,形成班子成员带头,部门负责人紧跟的风气;二在制度上把关。针对一些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适时修订的完整、规范、便于操作的制度,树立榜样作用和示范效应,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达到以案促改的目的;三在管理上严格。树牢不抓管理是失职的理念,不做老好人,不怕得罪人,做管理上的“坏人”,工作上的“恶人”,生活上的“暖人”,真正做到基金不是唐僧肉,火眼金睛识妖魔;四在提醒上时常。班子之间要推心置腹,相互监督,友善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形成过而告之、过而帮之、过而教之、监督化之、提醒改之的风气,全局上下防微杜渐,风清气正,从善如流。要经常“拉警报”,让干部职工自觉“踩刹车”,体现局党组严格要求,关心爱护。

恳谈会上还传达学习了黄德泉书记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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