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因车轮带泥污染城区道路及扬尘污染空气的现象,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县行政执法局联合住建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关于在城区建筑工地实行出入口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实行路面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必须经冲洗后方可驶离工地。同时对建筑工地出入口规范化建设标准及整改时限作了具体要求,力求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工程运输车辆带泥污染城市道路和扬尘污染大气现象。
下一步,县行政执法局将会同建管局开展督促落实和联合执法行动,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城区在建工程出入口规范化建设措施的落实,把工地出入口规范化建设作为新开工工程的必备条件,依法从严查处违规作业污染道路行为,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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