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2025年秋季绩溪县幼儿园招生工作,进一步提升绩溪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请家长仔细阅读招生公告,确保幼儿顺利入园。
2.采取网上登记、现场审核、分批录取。
3.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录取的,概由自身负责。
二、招生事项
(一)招生计划
城隍街校区 小班计划招收100人,托大班20人;
望徽路校区 小班计划招收100人;托大班20人;
吴家山校区 小班计划招收125人;
雏英校区 小班计划招收75人,托大班20人。
(二)招生对象
1.托大班入学年龄: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小班入学年龄: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2.已在绩溪县幼儿园城隍街、雏英校区的托大班幼儿也需参加本次网上登记。
(三)招生条件
第一批次:户籍与房产一致(即:华阳镇户籍幼儿且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户籍与房产不一致(即:华阳镇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华阳镇居住的适龄儿童。(即:法定监护人在华阳镇居住并具有在社区警务室出具的居住证明的适龄幼儿。)
(四)报名办法
1.网上登记
①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逾期将无法登记)。
②登记方法:家长自愿的方式选择幼儿意向就读校区,四个校区只能选择一个登记。方式如下:扫描下方“绩溪县幼儿园2025年秋季招生登记”二维码,具实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务必准确真实,凡弄虚作假影响招生录取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2.现场审核(不到现场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①现场审核时间:2025年6月27-2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②现场审核地点:绩溪县幼儿园吴家山校区
③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实际居住的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产权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住宅产权证还未办理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出生户口登记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军人子女等政策保障入园的请提供相关证件。
(五)录取程序
1.当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入园对象,并予以公布;
2.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分批次录取;当同类别的预报名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3.如遇摇号情况,摇号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4.托大班: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名额,则按年龄(由大到小)排序录取。
(六)政策优待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直接按政策入园。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凭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审核并经县教体局确认后的相关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登记,统筹安排入园,不占招生名额。
①军人、烈士子女入园:按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执行。
②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按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
③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园: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执行。
④从县外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柔性引进人才、宛陵优才等“高精尖缺”人才子女入园:提供户口簿、居住证、证书、批复等,按照省市县有关引进人才管理办法执行。
⑤当前家庭依法生育的三孩入园:本县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县的家庭(同一对夫妻),自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文件出台后,依法生育的三孩。
2. 多子女家庭便民举措。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多子女家庭中,若“大孩”今年9月继续在园就读,其他“小孩”符合今年报名条件的,家长可自愿申请“小孩”与“大孩”就读同一幼儿园。(占招生计划名额)
符合优待政策子女入园,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于2025年6月27日前到县教体局教育股208室提出申请。
三、纪律要求:严格招生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县教体局将对绩溪县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
招生咨询电话:0563-8157578
招生监督电话:0563-8169083;0563-816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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