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降低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绩溪县医保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四项举措”,扎实推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集中带量采购要求,组织县内18家定点医疗机构精准填报中选产品约定采购数据,如期签订采购协议,定期通报采购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确保就诊患者及时用上质好价廉的集采产品。今年以来共组织医疗机构完成了10个批次的药品耗材报量,期满批次全部超额完成约定采购量,节约医保基金1260余万元,减少患者支出580余万元。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微信工作群、公众号、官方网站等阵地宣传集采政策,及时将政策文件转发至医疗机构,引导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按采购合同按期完成约定采购量。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与各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开展政策学习和业务指导督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中选企业和医疗机构做好沟通衔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建立预付制度。为保障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建立采购款预付制度,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今年已预付医疗机构带量采购药品资金151万元,督促医疗机构做好报量、采购和回款工作,通过回款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从而在降低药价的同时确保中选企业合理利润,保障中选产品平稳供应。
实施激励机制。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节余留用政策,为切实发挥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重点围绕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30天回款率、药品费用增长率、非中选产品采购量占比、线下采购情况等指标,对医疗机构落实国家集采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医疗机构拨付结余激励资金。今年已拨付药品医保结余激励资金130.16万元,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使用集采产品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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