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绩溪县将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重要关注点,采取多项政策措施,持续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平等参与机会,不断降低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一是常态化开展制度清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定期开展制度文件清理,及时废止各种妨碍竞争的制度规则和做法。对发出的招标文件开展全量检查,严防各种限制、排斥竞争的条款,保障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平等参与竞争。今年截至目前,共检查招标文件46份,发出监督意见书3份,工作提示函1份。
二是综合运用预留份额、联合体投标等方式,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要求,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预留一定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通过鼓励允许联合体投标方式,让更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有参与投标的机会。今年截至目前,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20个,允许联合体投标项目16个,占比分别达到41%和33%。
三是积极落实招投标惠企政策,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四项保证金全面支持保函保险。限额以下、其他交易项目全面免收投标保证金。今年以来,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共使用保函保险4423份,为企业释放沉淀资金8.22亿元,占比75.22%。积极推广“中标贷”金融服务,共有3家中小企业获得1650万元“中标贷”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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