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关于实行湿地分级管理的规定,加强我县湿地管理,依据《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安徽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绩溪县林业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水局、住建局等单位拟将绩溪县金岭水库和石门水库作为绩溪县一般湿地,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发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县林业局反馈。
联系电话:0563-8161051
联系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登源路97号林业局
附:1.拟发布绩溪县一般湿地名录基本情况表
2.绩溪县金岭水库湿地示意图
3.绩溪县石门水库湿地示意图
绩溪县林业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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