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规定,现就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南郊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报告》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绩溪县大气污染物溯源分析与管控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资金来源
1.采购预算:人民币二十万元整(¥:200000.00)(含评审等费用)。
2.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三、采购内容
1.由第三方技术机构运用科技手段对我县城区范围内开展PM2.5、PM10日常监测和污染空间分布遥测,做到精准溯源。服务期限2个月。
2.根据实际情况,对VOCs、SO2、NOx、臭氧等多物种开展走航监测,分析数据异常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服务期限不少于5天。
3.利用大气环境云数据平台,结合污染源分布、气象变化特征,分析各种污染源组分以及对城区空气质量的贡献影响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大气环境污染管控方案,建立调度机制。服务期限2个月。
四、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邀请3家特定供应商。具体条件如下: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做出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前编制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资质原件复印件。
4.编制工作由供应商独立完成,不得分包,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做出书面承诺。
五、采购、评审方式及实施时间
1.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按照最优性价比原则确定供应商。2023年3月29 日上午10时,在县生态环境分局二楼会议室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报价单位授权人员携带响应文件、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注有身份证号码)参加竞争性谈判。
2.按照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期限完成采购内容。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履定付款。
七、其他
1.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的、未密封包装的,一律视为无效响应。
2.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3月29日10时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我局办公室(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何川小区1号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302室)。
采购联系人: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方工0563-8152055
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何川1号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室方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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