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春节前夕,绩溪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绩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主题为宣传打击非法采挖、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和开展野生动物的保护活动,宣传活动以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单、张贴通告、借助新媒体传播平台推送等形式宣传。活动中,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向广大人民群众耐心讲解新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兰花,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并通过以案释法让居民群众了解和参与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中,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树立主动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坚决拒食野味的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滥采滥挖野生植物的行为,提高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自觉地参与到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共同护卫我们美丽的生态家园良好氛围。(蔡林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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