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前听说意外伤害报销比较复杂,时间也比较长,没想到出院就直接报销了,太方便了”。前不久,方某某在绩溪县中医院住院共花了5万多元,在以前,患者出院后需要垫付全部医药费用,由医院医保办将外伤材料上报至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电话和现场方式完成调查核实,确认符合政策方可纳入医保结算,整个调查过程需要一两个月时间,如今在住院时,医保就安排人来调查认定,出院就能直接报销了,大大减轻了意外伤害住院患者垫付医药费用的负担。
为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一改两为”,推深做实“五比五评”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医保意外伤害报销不方便、时间长的问题,从10月25日起,绩溪县医保局进一步优化意外伤害住院稽核认定流程,将意外伤害稽核从事后转向事中,建立意外伤害日常巡查制度,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意外伤害患者,由医院医保办或科室医生指导填写意外伤害登记表和致伤原因承诺书,医保经办机构安排专人每周到医院病房开展两次意外伤害现场巡查,根据医院的意外伤害登记和患者承诺情况,详细了解意外伤害患者具体受伤经过并做好详细记录,对于存在疑问的意外伤害住院病案,通过电话和医保镇、村、组服务网格开展调查复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认定,基本实现意外伤害住院患者在出院时即时结算。
该项制度执行以来,共现场巡查意外伤害住院151人,认定符合医保政策可直接结算131人,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的同时大大缩短了意外伤害住院报销时限。(程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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