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绩人才〔2022〕2号)文件精神,7月13日我局收到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重点产业人才政策‘绩十条’薪酬补贴申请表”等申报材料,经审核,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仇同舟、明平舜、连风香3人符合“人才薪酬补贴实施细则”要求。
现予以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7月22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人反映,联系电话:8156303,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绩溪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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