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规定,现就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绩溪县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专项规划(《绩溪县“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绩溪县“十四五”精准治污规划》《绩溪县“十四五”面源污染防治规划》)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绩溪县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专项规划(《绩溪县“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绩溪县“十四五”精准治污规划》《绩溪县“十四五”面源污染防治规划》
二、项目预算、资金来源
1、采购预算:人民币二十九万元整(¥:290000.00)(含评审等费用)。
2、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三、采购内容
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编制《绩溪县“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绩溪县“十四五”精准治污规划》《绩溪县“十四五”面源污染防治规划》。
四、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邀请5家特定供应商。具体条件如下: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作出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前编制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4、编制工作由供应商独立完成,不得分包,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作出书面承诺。
五、采购、评审方式及实施时间
1、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按照最优性价比原则确定供应商。2022年8月1日下午15时,在县生态环境分局二楼会议室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报价单位授权人员携带响应文件、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注有身份证号码)参加竞争性谈判。
2、自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于9月30日前完成采购内容。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履约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七、其他
1、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的、未密封包装的,一律视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人员来绩须符合绩溪县疫情防控要求。
3、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请在2022年8月1日15时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我局办公室(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何川小区1号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401室)。
采购联系人: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王工0563-8158139
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何川1号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401室王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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