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绩溪县统计局通过发放专题学习材料、开展法规宣讲、举行集中宣传、数据质量抽查等六项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切实发挥统计部门监督作用。
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监督意见》印发后,县统计局立即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将《监督意见》申报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于2月份完成学习。编印一份学习材料。编印《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汇编》,将《监督意见》列为主要内容,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发放100份,同时在《今日绩溪》全文刊发,提升全民依法统计意识。举办一次法规宣讲。通过会前学法的形式,对全县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项目统计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共宣讲200人次。开展一次统计法入企入园。在县经开区主要干道悬挂横幅,组织专业人员走访园区企业,发放《致全县统计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和《企业依法统计应知应会》280余份,向企业宣传依法统计,切实做到应统尽统。签订一份信用承诺书。与51户四上企业签订依法统计信用承诺书,推进诚信统计,督促企业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统计资料。开展一次数据质量抽查。会同驻县政府办纪检组随机抽查临溪镇入库项目,深入项目现场核实核查,在核查中服务,在服务中规范基层基础工作,用实际行动落实《监督意见》。
县统计局将统计监督常态化,把监督融入统计生产的每个环节,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精神。(孙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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