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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新增被征地农民领取生活补助金公示花名册

发布时间:2021-12-30 08:41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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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乡镇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发放标准 执行时间 上报文件 备注
1 临溪镇 胡*英 1966年11月 150 2021年12月 临政〔2021〕277号
2 临溪镇 * 1961年11月 150 2021年12月 临政〔2021〕277号
3 临溪镇 * 1966年11月 150 2021年12月 临政〔2021〕277号
4 临溪镇 * 1962年12月 150 2021年12月 临政〔2021〕277号
5 金沙镇 * 1961年11月 150 2021年12月 金政〔2021〕166号
公示的期限为3天。自公示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被征地生活补助待遇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563-816242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563-8160523(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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