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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履职尽责把好防疫工作药械安全关

发布时间:2021-08-17 10:34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凌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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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我县药品零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涉疫药品医疗器械和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绩溪县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市场监管局的防疫指令和文件精神,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履职尽责,努力把好辖区防疫工作药械安全关。
  一是在前期严格督促药店落实“购药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加强辖区重点药品购买数据推送和分析,及时报告在药店“哨点”发现的发热、行程异常和红黄码人群,供医疗机构回访监测;二是严格落实近期停售“一退两抗”重点涉疫药品工作,对药店下架封存情况进行高频次巡查监督,督促药店落实“双码联查、测温、科学佩戴口罩”并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工作;三是加强辖区药械及相关产品监督检查,对常用抗菌、抗病毒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等开展检查和抽检,对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使用的核酸检测试剂和新冠疫苗的来源、流通储存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辖区新设“方舱”新冠疫苗集中接种点实施检查。四是认真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及时评价辖区医疗机构报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密切监测不良反应聚集性信号,对可能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情况及时“吹哨”。五是加大违法行为稽查办案力度,严查快处违反违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震慑违法分子,规范引导从业者提升行业自律。
  至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共督促药店报告重点药品实名信息5万余条,辖区内“一退两抗”等重点药品全部停售,报告处置发热顾客线索和健康码异常情形40余次,抽检药品24批,评价不良反应(事件)348份,集中约谈药店9家次,对3家药店违规销售抗菌、咳嗽药行为下达警告并处罚款处罚,责令1家药店限期整改并采取暂停销售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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