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有多家新进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代理交易项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的场内行为,切实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优化交易进场服务水平。围绕整个交易流程,对新进的代理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指导。通过主动联系对接项目,及时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和业务指导,提醒代理机构做好易错、易漏、易出问题环节等重点事项,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制、容缺后补等制度,保障交易过程顺利推进。
强化交易现场管理要求。针对代理机构交易现场行为,做好中心项目见证记录。按“一标一评”的方式,对招标代理机构进场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人员配备、执业资格、协调能力、服务水平、代理业绩、守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规范代理行为,让每个进场交易项目开评标过程留痕、永久可溯。
确保交易数据推送准确。涉及项目数据推送的环节,指定中心项目见证人加强指导,督促代理机构准确填报项目相关数据,审核完成后及时查看数据推送状态,对未及时推送的环节及时排查解决。切实提高交易数据推送和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各代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多方联动,进一步了解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进场交易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