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是涉及到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大事,县医保局工作人员本着对全县参保人民负责任的实干精神,积极与人社、税务对接,整合数据资源,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业务边界进行研讨,明确部门分工,确保职责清晰,扎实有序的推进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职责的划转工作。
在与人社、税务部门沟通过程中,医保局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主体意识,不论工作交接进行到哪一环节,应当做好的工作都坚持做好,不能因为相关内容未完全交接完成而对工作敷衍搪塞,所有相关工作的交流对接都通过正式渠道进行,以确保工作的规范性,维护工作的整体性,同时重点做好常态化的居民、职工参保缴费工作。截止目前,县医保局已初步完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对接工作。
在此基础上,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确保不打折扣地将政策红利送到缴费人手中,绩溪县医保局对已经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的企业(包含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征部分的金额,共计减征单位585家,享受减征人数10108人,减征金额108万元,进一步减轻业户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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