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泰昂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智能电源系统GQH系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3月8日-2018年3月14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智能电源系统GQH系列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县生态工业园区锦屏路
建设单位:安徽泰昂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公司拟投资150万元在安徽省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现有生产车间(2#车间)内对钣金车间技术进行改造,将委外的“前处理”和“喷涂”工段改为自行加工,并新建一座小型生产废水处理站。产品为年产5000台智能化电力设备生产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烘干、固化工序废气经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工序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燃烧工序废气水浴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加强通风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标。
2、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合理布局,优选低噪音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脱脂槽渣、废塑粉、燃烧灰渣、废包装盒、废机油、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脱脂槽渣、废塑粉、燃烧灰渣和废包装盒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机油、污泥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绩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绩经信[2018]8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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