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绩溪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资金投入,为推动我县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是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预算优先保障领域。2024年农林水实际支出59642万元,较上年增长101.04%;完成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9.82%。
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安排各级衔接资金6825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900万元,与2023年保持总量稳定。全年批复项目41个,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24个,资金5672.5万元,产业占比83.1%,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是严格落实农业相关支持补贴政策。争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补贴资金1492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发放到位,有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四是扎实开展肉牛特色保险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推进绩溪县黄牛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制定出台《绩溪县黄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扎实推进肉牛特色保险工作,全年累计投保肉牛6497头。
五是围绕“千万工程”,争取3000万元一般债资金用于3个精品示范村建设。做好精品示范村一般债项目编报的审核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配合农业主管部门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向精品示范村、省级中心村倾斜,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力量办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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