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绩溪县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核准向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以维护招标投标秩序为主线,突出标中标后监管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
一是推动到位,凝聚强大合力。高位推动强化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全县公管委18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高频调度专题研究招投标过程管理、标后履约监管工作,进一步厘清职责,明确落实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是执行到位,构建监管新格局。明确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中标后监督管理实行招标文件编制、合同履约管理、行业监管、标后联合检查“四位一体”工作新格局。建设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及综合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招标文件编制、合同履行、项目建设,履约验收、标后检查、信用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职责,初步构建权责清晰、公平公正、精准高效的招投标监管体系。
三是监督到位,引导交易更规范。开展招标文件和标后履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截至日前,在标中标后监督检查中发现招标文件编制问题、考勤信息录入不及时、投标文件异常、关键岗位人员无故不在岗等问题,共向建设单位发放监督建议书8份,给予14家相关企业信用记分,其中4家企业披露期达3个月以上。针对情节轻微5家企业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宣传、告知、约谈、检查、通报等方式,进一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规范交易诚信履约。(县数据资源局 方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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