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6号)精神,胡卫民等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2019-2021年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胡育林在2018-2020年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拟推荐胡卫民、胡育林等4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给予记功奖励。
胡心怡等4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2021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拟给予嘉奖奖励。
现将拟记功和嘉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28日—2月1日。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联系地址:绩溪县人社局事业股(印潭路财政人社综合楼三楼)。联系电话:0563-8158075。
附件1:2021年绩溪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拟记功和嘉奖人员名单
附件2:2020年绩溪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记功人员名单(第二批)
中共绩溪县委组织部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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