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网底”和“前哨阵地”作用,绩溪县坚持“统一功能定位、统一功能设置、统一设备配备、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环境整治”五统一,开展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一)统一功能定位。统一提供基本医疗、基层首诊及转诊服务;统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一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一提供中医药服务。
(二)统一功能设置。通过改造升级的方式为每个村卫生室统一设置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等“三室一房”,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需求。
(三)统一设备配备。根据村卫生室实际业务需求,投入45万元,统一为村卫生室配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诊疗床、手电筒、酒精缸、紫外线消毒灯、无菌持物钳、消毒缸、治疗盘、有盖方盘、紫外线灯、温度计、湿度计、制氧机、空调等20余种基本设备。
(四)统一规章制度。统一设计和制作村卫生室需要上墙悬挂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及相关工作上墙图标。
(五)统一环境整治。一是建立日常保洁和每周大扫除的卫生制度,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强化清扫保洁,做好垃圾、污物处理。二是全面开展控烟活动,张贴禁烟标识,无烟具、烟蒂。三是因地制宜开展室内外环境绿化、美化。(绩溪县卫健委杨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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