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绩溪县不断探索将绩效目标理念融入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健全完善资金使用有目标、项目建设有监控、任务完成有评价的扶贫资金动态管理新机制,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始终贯穿一个目标。在扶贫项目谋划论证环节,科学确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对未设立绩效目标的扶贫项目一律不允许纳入扶贫项目库。在项目批复环节,将绩效目标随同资金预算一并批复至资金使用单位;在项目建设环节,建立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跟踪分析执行情况;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后,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和抽查,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强化绩效责任约束,坚决贯彻实施扶贫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
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在线上,依托财政一体化平台和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利用大数据手段对资金指标的分配、支出和资金绩效目标的填报、审核、运行监控、自评、抽查进行跟踪分析,实现扶贫资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流程动态监管,不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线下,由财政、扶贫部门组织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实地督查,及时掌握各个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运行实现情况,不断推动扶贫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全面压实三方责任。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资金使用单位要在扶贫项目入库前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动态跟踪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并在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把关,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绩效目标偏离建设内容、拔高标准或降低要求的项目一律退回整改,同时负责对扶贫项目进行业务指导。财政部门对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同时联合扶贫、审计等部门及时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情况抽查,不断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四项规程。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设定等4个操作规程的通知》,着重围绕绩效目标设定、目标审核与批复、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四个重点环节,进一步明晰绩效管理各环节的总体目标、操作程序、具体要求,明确了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厘清了各个环节的逻辑关系,为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供业务指导和制度保障,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