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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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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审计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00:00 来源:绩溪县审计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绩溪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做到紧密围绕审计工作实际,加大审计工作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提升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审计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经统计,2021年度我局围绕法定公开内容,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34件,部门栏目5件。利用政府网站和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及时公开与审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解读。二是加强财政资金栏目的公开。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年度部门项目情况说明。三是加强政策跟踪审计公开力度。在重点领域“审计公开”中发布审计相关信息12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整改情况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四是加强人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有关人员的人事变动信息,并于人事任免栏目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每月定期公布依申请公开目录,推动审计监督阳光透明运行。经统计,我局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强化政务公开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做好审计信息的公布,加强全过程把关。

一是结合本年度的审计工作计划,对绩溪县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及整改报告,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报送上级部门批准后公开。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策法规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公开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布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发布或者转载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解读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管理工作。认真梳理政务公开栏目的公布情况,及时处理超时和预警情况,持续对政府网站开展常态化检查,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二是认真学习研究政务公开目录指标体系,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建设标准与要求。及时向公众宣传审计信息,更新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为群众提供最直接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县审计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审计人员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二是严格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公布于监督保障栏目,强化整改落实,形成全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一盘棋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我局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局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内容数量和质量不高。

对此,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一是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增删,保证其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考虑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及审计信息的专业性,拓宽解读渠道、丰富解读形式,对新发布的政策做到详细解读,积极回应公众热点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