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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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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403-0002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程云广同志解读《关于印发绩溪县“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15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403-0002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程云广同志解读《关于印发绩溪县“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15
绩溪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程云广同志解读《关于印发绩溪县“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08:38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强化法治保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与每一位群众、每一名市场主体都紧密相关。为了凝聚执法合力,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绩溪县以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为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制定依据

根据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皖府法领办〔2023〕3号)、宣城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综合查一次”试点工作的通知》(宣府法领办〔2023〕13号)和《关于印发“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宣府法领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绩溪县“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

三、制定意义

“综合查一次”是指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旨在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干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四、起草过程

绩溪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宣城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综合查一次”试点工作的通知》(宣府法领办〔2023〕13号)要求,于2024年1月24日印发《关于报送“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根据各单位报送内容,拟定《绩溪县“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2月22日书面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并根据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4年3月6日与绩溪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

五、主要内容

针对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选取了餐饮、噪声、道路停车、批零烟花爆竹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货车超限超载等六大类问题,明确了每类检查事项的牵头部门和联合检查部门、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频次和比例等信息,以达到力量整合、市场减负、执法增效的“三赢效果”。

一是餐饮领域监管,检查内容包括油烟排放、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餐饮业经营行为和消防安全,由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商务、消防救援等六个部门联合检查。

二是噪声监管,由公安部门牵头,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和公安三个部门联合对噪声污染问题进行查处。

三是道路停车监管,由公安部门牵头并负责车辆未在停车泊位内停放的监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沿街非机动车停放日常监管。

四是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并负责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日常监管和相关从业人员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流向管理。

五是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监管,由人社部门牵头并负责农民工工资制度情况的监督管理,查处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商务、铁路建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分别负责所监管领域的欠薪问题办理。

六是货车超限超载问题监管,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负责车辆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机动车生产、销售、检测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和“三车”(渣土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涉及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的监管,商务部门负责货运车辆回收拆解监管。

六、创新举措

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以人社为牵头部门,将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列为联合检查部门,压紧各部门监管责任。

七、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双随机、一公开”与“互联网+监管”平台使用水平。对于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联合检查活动,各相关部门要提前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知“综合查一次”依据、流程等相关要求。

(二)规范开展检查。牵头部门负责做好“综合查一次”牵头工作,加强与联合部门沟通,防止出现多头检查情况。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依法行政。

(三)优化执法理念。进一步优化服务理念和方式,推动“首违免罚”“轻微不罚”制度落实,推行倡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调解等柔性亲民的执法方式。进一步健全查前辅导提示、执法检查中释法指引、事后回访等机制,协助检查对象树立文明守法意识。

(四)严格监督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清单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及时发现、掌握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县依法行政办、县营商环境办要定期研判,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八、政策咨询渠道

绩溪县司法局

咨询电话:0563-815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