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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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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307-0004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党组成员、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胡嘉彦解读《绩溪县规范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及投入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0 发布日期: 2023-07-1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307-0004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党组成员、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胡嘉彦解读《绩溪县规范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及投入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0
发布日期: 2023-07-10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党组成员、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胡嘉彦解读《绩溪县规范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及投入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0 14:53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绩溪县农水局党组成员、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胡嘉彦同志对《绩溪县规范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及投入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文件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畜禽养殖污染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备受关注,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已成为环保的一大难题,已成为制约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已成为各级巡察督查的热点焦点,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畜禽产品生产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隐患,这导致了肉类、蛋类、奶类等畜产品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危害国民健康的问题,比如抗生素使用过量、药物残留超标、养殖环境污染、饲料污染、运输过程污染等问题,对畜禽食品安全和国民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并使养殖业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为保障畜禽养殖环节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畜禽养殖投入品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综合防治,推动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工作情况,制定《方案》。

二、制定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和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提升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我县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的通知》(皖农牧函〔2023〕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农水局牵头拟定了《方案》。

三、起草过程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的通知》(皖农牧函[2023]318号)、《安徽省畜禽养殖场户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的通知》(皖农牧[2023]55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办牧函〔2023〕25号),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畜禽养殖场(户)规范化管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绩政办[2023]17号),根据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县动物疫控中心起草拟定《方案》初稿,于6月中旬征求了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部分修改,于6月下旬通过县农水局法制办审核后,经县农水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形成《方案》,于7月6日由县农水局颁布实施。

四、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了畜禽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措施,根据我县养殖畜禽种类、规模、粪污收集方式、地理环境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选用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式,相应配套的处理设施设备。按照畜禽粪污处理模式的工艺特点、缺点、适用范围,为不同畜种、规模的养殖场户进行技术指导,明确粪污收集、处理、暂存设施等规范配套建设。

《方案》对畜禽养殖投入品管理制定了具体举措,规范检疫监督、狠抓饲料兽药投入品监管、落实无害化处理,确保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养殖场(户)、屠宰厂的监管力度。开展畜禽养殖投入品生产、销售及使用环节的专项检查行动,严格规范畜禽养殖投入品的规范管理。

五、创新举措

区别于以往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只针对规模养殖场户有具体的标准举措,对农村散养户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要求,本方案明确了畜禽散养户粪污粪污暂存设施的标准和粪污处理的具体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大事,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加强宣传,有效引导。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要认真履行服务职能,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兽药规范使用两条主线,通过持续深入的宣传指导,提升县域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县乡两级要积极配合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互通问题线索,依据部门法定职责,履行义务。

七、政策咨询通道

解读机关:绩溪县农水局

解读人:胡嘉彦

咨询渠道:0563-8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