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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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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52106XW/202308-0005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30 发布日期: 2023-08-30
索引号: 11341731MB152106XW/202308-0005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30
发布日期: 2023-08-30
关于印发《绩溪县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0 16:10 来源: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绩溪县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绩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30日



绩溪县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扶贫资产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掌握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健全资产管护机制、规范资产运营方式、落实收益分配、严格资产处置,落实后续管理和监督责任,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产,确保资产底数清晰、产权明晰、收益分配到位、有人维护监管、资产不流失、不闲置浪费。

二、时间安排

从8月下旬开始至10月上旬。

(一)部署培训阶段(8月底前)。召开全县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动员部署培训会。各乡镇以及所涉及村,召开会议部署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回头看”工作。

(二)排查自查阶段(8月底--9月20日)。结合今年4月份开展的扶贫项目资产年度自查核查工作,全面排查乡镇、村扶贫项目资产底数、闲置(低效)底数、空转底数、处置底数、收益分配底数,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20日--10月上旬)。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9月25日前形成乡镇和县级“回头看”总结报告。10月10日之后“回头看”工作转为常态化开展,按季度开展经营性资产风险监测,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五个底数”,建立问题台账。一是摸清资产底数。2013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盘活财政存量用于脱贫攻坚资金等)、社会扶贫资金(包括定点扶贫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对2013年以来的各类扶贫项目进行再排查,发现遗漏或资产登记数据有误与实际不符的,要及时填入扶贫资产底数问题排查表(见附件1)。二是摸清闲置(低效)底数。重点聚焦经营性资产闲置问题,认真深入排查,把闲置、低效(年收益不到3%)资产全面摸排出来,按照“半年以上、1-2年、2年以上”情况进行逐项分类登记造册(见附件2)。三是摸清空转底数。对公益性资产,重点摸排无人管护、管护不到位、管护缺资金等问题;对经营性资产,排查无运营管护方案、无管护主体和责任人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逐个列出,按照问题类型形成清单(见附件3)。四是摸清处置底数。对因自然灾害、正常折旧、经营不善、发展规划、达到使用年限等原因造成的损毁、报废等资产,要摸清需要处置的资产数量(见附件4)。五是摸清收益分配底数。对未全部进行分配、分配方式不规范(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未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分配程序不严格(未经民主决策程序提出收益分配方案、未履行审批程序、未及时公开)的,要形成问题清单(见附件5)。

(二)细化“五项举措”,解决存在问题。一是及时将体外资产纳入管理。对发现未纳入管理的扶贫项目资产,及时组织确权、登记、移交,并落实运营、管护等制度。二是组织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对存在闲置(低效)的经营性资产、经营困难的资产,要采取措施在10月上旬前解决,通过消费帮扶、金融帮扶等方式,帮助运营困难的经营主体走出困境。种植和养殖资产注重本金滚动发展,效益较差的要及时将本金收回,投入发展其他产业。入股项目资产已经形成固化资产的,持续完善利益联结,需要重新入股或变更经营主体的,应当将项目实施方案报乡村振兴局审核,并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程序,形成固化资产并开展风险评估,同时,要能够体现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群众发展。三是落实空转资产管护措施。对存在空转的公益性资产,要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管护人员和管护资金来源,对公益性岗位责任心不强、缺少管护能力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轮换,管护制度不规范、考勤机制不健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的抓紧进行完善提升。对经营性资产,由经营主体经营的,村集体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定1名村干部跟踪监督运营管护情况,确保扶贫资产不流失;村集体自营的,由村两委干部负责管护;村级光伏电站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统一由专业机构进行运营管护。四是严格按程序处置资产。按照《绩溪县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绩乡振〔2021〕32号)文件精神,采取修复、报废、拍卖、转让等不同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并严格履行相应程序。五是落实收益分配。扶贫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突出帮扶作用,主要用于到户帮扶、资产后续管护、产业就业及农村公益事业、人居环境整治等。其中光伏电站60%以上收益用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公益岗位以及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从事村级产业、村级公益事业劳务用工;其他经营性扶贫资产按照10%--30%的比例分配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带动发展产业、实现就业进行分配,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也要结合实际探索有条件受益方式,不能简单发钱发物,其中入股类资产收益可按10--30%的比例明确脱贫户、监测对象股权,重点倾斜无劳动能力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其他剩余部分收益及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村集体产业发展等方面。上述收益分配对象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均不含稳定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收益分配方案原则上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流程,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及时公开。

(三)抓好“四个衔接”,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抓好权属关系衔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资产的权属关系进行再排查,对权属关系不清晰、还未明确监管单位的抓紧进行调整明确。对已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做好与村集体资产管理衔接,在集中排查整改期间移交入账“三资”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二是抓好管理责任衔接。移交入村级“三资”管理平台的资产,要同步做好管理责任移交,确保资产管护“不留空白”。各乡镇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人员与负责“三资”管理的机构要做好衔接,指导村级做好移交等工作。三是抓好收益分配衔接。经营性资产权属和收益尽量下沉到村到户,通过带动发展产业、实现就业进行分配,建立稳定、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也要结合实际探索有条件受益方式,不能简单发钱发物。收益还可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扩大生产等方面。四是抓好线上线下衔接。对确权登记的扶贫项目资产要逐一核准,做到台账、系统、实际“三个一致”,对存在资产内容变更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整,说明清楚原资产资金去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是确保扶贫资产尤其是经营性资产发挥长期效益的重要举措。各乡镇、村尤其是26个脱贫村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分解工作责任,认真组织排查整改,确保取得实际成效。脱贫村驻村工作队要全面掌握本村扶贫资产底数,强化经营管理维护,协助盘活闲置资产。

2.抓好工作调度。县乡村振兴局与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做好指导培训、督促监督及调度工作,确保“回头看”各项安排部署落实落地。乡村振兴局通过工作提示单方式,督促乡镇落实监管,发挥效益。

3.落实整改要求。问题整改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整改完成的问题逐个对账销号。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虚假排查、虚假整改,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走过场。要结合“回头看”,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排查整改中如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的,单独填报“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排查表”。


附件1:绩溪县扶贫资产底数问题排查表

2:绩溪县扶贫资产闲置(低效)问题排查表

3:绩溪县扶贫资产空转问题排查表

4:绩溪县扶贫资产处置问题排查表

5:绩溪县扶贫资产收益分配问题排查表

6.绩溪县扶贫资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排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