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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08-00038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涉企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绩溪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和中标人约谈制度(第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7 发布日期: 2023-08-18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08-00038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涉企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绩溪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和中标人约谈制度(第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7
发布日期: 2023-08-18
【涉企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绩溪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和中标人约谈制度(第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8 11:55 来源: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数据资源管理局拟对绩溪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和中标人约谈制度》进行修订,草拟了绩溪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和中标人约谈制度(第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818日-2023年91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919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绩溪数据资源管理局

通讯地址: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邮编:245300           联系电话:0563-8173108

电子邮箱:jixixianggj@163.com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3817日         


绩溪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和中标人约谈制度

第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我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成果的有效落实,督促中标企业诚信履约,强化标后履约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招标人对中标价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开展约谈;对中标价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

第二条 重大项目考察应在中标公示期间完成。

第三条 参加考察的单位人员组成。考察工作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公管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建成考察组。

第四条 考察内容及要求:

()考察组依据考察项目招标文件、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相关材料原件,从资质、业绩、信誉、人员、施工能力等方面考察第一中标候选人与其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对项目的履约能力;

()考察组查询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实地考察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业绩或企业其他业绩,了解其现场管理及履职能力;

()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将资质、业绩、人员、奖项、信誉等涉及评审的有关材料原件准备齐全;

()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对本项目在人员、机械、资金等方面的安排及对现场管理、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保证措施;

(五)业主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经考察组人员签字)报告县委县政府,抄送县公管局。

第五条 考察中如发现被考察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考察组将发现的情况书面告知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由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 约谈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合同签订前进行。

第七条 约谈工作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约谈对象为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第八条 约谈实行分层管理:

(一)中标价在400万元-1000万元的项目,由业主单位自行约谈;

(二)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业主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督部门、人社局、审计局、财政局、公管局等相关单位人员集体约谈。其中,中标价在1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原则上由业主单位主要领导主谈。中标价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谈。

第九条 业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约谈活动的书面记录,并请所有参加人员签字,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表须签署《中标单位履约承诺书》,约谈活动书面记录和承诺书作为该项目标后履约监管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 不配合考察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配合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项目约谈的中标人,将根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县公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