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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08-00037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绩溪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和中标人约谈制度(第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8 发布日期: 2023-08-18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08-00037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绩溪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和中标人约谈制度(第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8
发布日期: 2023-08-18
关于《绩溪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和中标人约谈制度(第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18 11:54 来源: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现将《绩溪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和中标人约谈制度(第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背景依据

为切实加强我县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建立以建设单位为主的考察约谈机制,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移交接的衔接工作,根据《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实际,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草拟了《绩溪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和中标人约谈制度(第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制度(征求意见稿)》)。

二、 起草过程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于2023年8月份起草了《绩溪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和中标人约谈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并拟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于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向公众征求意见。

《制度(征求意见稿)》主要对现行考察约谈制度以下内容进行修订:一是将“中标价在1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由业主单位主要领导主谈。中标价在5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原则上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谈。中标价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主谈。”修订为“中标价在1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原则上由业主单位主要领导主谈。中标价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谈。”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的主体权利、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将考察中发现被考察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考察组书面报告相关行业监督部门依法处理,修订为书面报告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做到与我县目前开展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相衔接

三、 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对《制度(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