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307-0013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名称: 【政策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灶强解读《绩溪县大源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2 发布日期: 2023-07-2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307-0013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名称: 【政策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灶强解读《绩溪县大源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2
发布日期: 2023-07-22
【政策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灶强解读《绩溪县大源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2 09:29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7月19日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绩溪县大源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绩自然资规〔2023〕127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绩溪县推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2023年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拟开展绩溪县大源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切实做好大源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特制定了此方案。

(二)起草依据

依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20〕24号)、《安徽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引》(皖确权办〔2022〕1号)(以下简称《办法》《指南》《通知》《指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服务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研究学习

2022年以来,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研究学习《办法》、《指南》、《通知》、《指引》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关资料。

(二)起草初稿

2022年12月份,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学习上述材料的基础上开展《方案》的编制,12月底形成了《方案》草案。

(三)修改和完善

2023年,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编制印发了18个省级河流项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重点参照练江、华阳河、棉溪河三个河流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7月19日,印发《方案》。

四、工作目标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大源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主体工作,适时颁发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农水局、林业局、上庄镇、长安镇、临溪镇人民政府,组织技术单位,依据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水资源专项调查结果,以大源河河道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定登记单元,明确大源河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等自然状况,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河湖管理范围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并对承载水资源的土地开展地籍调查。通过确权登记,明确大源河登记单元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或者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对登记单元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进行记载,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

五、主要内容

方案个部分组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明确了依据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以及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提出了“五个坚持”。

二是明确主要任务。以大源河河道管理范围为基础,进行实地调查、勘界确认,划定大源河登记单元。根据预划的登记单元范围,充分利用已有的不动产登记成果,提取土地所有权界线,逐一核实确认。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产权边界。按照不动产登记流程要求,完成确权登记工作。通过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从法律层面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的权利主体,明确各个主体的保护责任,为自然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夯实基础。

三是明确实施步骤。分四个阶段开展完成大源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准备阶段主要是完成资料收集及数据处理,按照《指南》确定的规则,预划登记单元,预编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编码。通过网站发布、不动产所在地张贴等方式发布通告。调查阶段主要以内业为主,通过数据处理获取大源河登记单元范围内的自然资源状况、权属状况、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等公共管制情况信息。组织初步成果的核实工作,对内业调查成果仍有缺失、不清晰、不一致或者存在争议的,开展实地补充调查。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建立地籍调查(自然资源)数据库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审核阶段主要是数据库和登记成果审核。登簿发证阶段跟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发证程序一样。

六、创新举措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在新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基础上,与相关改革做好衔接,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机融合,促进发展和保护相统一,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新格局。

二是通过开展大源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产权边界,全面摸清各类自然资源的空间范围、面积、质量和数量,明确体现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和自然保护区等监管要求,建立基础数据库,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水利、林业、生态环境、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进行互通共享,服务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效监管和保护。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资金和技术保障。为了有序、优质的完成本次工作,根据项目完成期限、投入人数、等多方面因素,合理制定项目预算,选择技术能力强,熟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技术单位作支撑大源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

二是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农水局加强指导监督,统筹协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了解掌握全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进度,确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落实落地。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提供、权属纠纷调处、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定和权籍调查等,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工作。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许灶强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5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