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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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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60B/202303-0001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护学工作的通知 文号: 绩公治[2023]7号
生成日期: 2023-03-17 发布日期: 2023-03-2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60B/202303-0001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护学工作的通知
文号: 绩公治[2023]7号
生成日期: 2023-03-17
发布日期: 2023-03-20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护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08:21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局各单位

为进一步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涉校涉生案件发生,维护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交管大队、特巡警大队、华阳派出所要将校园及周边作为重点部位纳入网格化巡逻防控体系,加大巡逻密度和频次,切实提高见警率、增强控制力;对警力不足的地方以及农村地区校园,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对接乡镇,发动社(村)干部、江淮义警等社会力量参与到维护校园平安工作中,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案事件,能及时响应、及时抵达、及时应对,有效处置涉校涉生警情。

二、全面落实“安全岗”、“护学岗”制度

要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各校园入学、放学各提前15分钟,采取自行到岗到位,定点执勤的方式严格落实“护学岗”“安全岗”工作和“高峰勤务”机制。执行“安全岗”“护学岗”的民警辅警必须携带单警装备整齐,警容严整,认真履职尽责,能发现和处置问题。督察大队和治安大队要加大对校园“安全岗”和“护学岗”执勤情况的现场检查和视频巡查频次,发现人员不在岗、在岗不管事、管事不规范等情况的要在全局内进行通报,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

三、迅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要加强对学校“安防”工作的指导,强化检查,督促学校要持续强化对门卫、保安员的安全培训,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相关标准配齐配强安全保卫人员,护卫器械;完善视频监控、一键报警、隔离栏等安防设施建设;常态化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及时整改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隐患。会同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持续密切协作配合,健全联防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分析预警,及时发现、通报各类涉校安全信息,提高防范涉校案事件能力。

特此通知

 

 

绩溪县公安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