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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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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212-0000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负责人解读】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虎解读《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5 发布日期: 2022-12-05
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212-0000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负责人解读】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虎解读《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5
发布日期: 2022-12-05
【负责人解读】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虎解读《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05 11:39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解读人:张  

职务: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解读内容:《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迈开三大步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暨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网格化”监管,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切实规范监管行为,推进精准监管、公正监管、智慧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助力创建“徽常满意”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宣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意义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加快完善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属地监管、科学高效、协同共治的原则,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综合构建以智慧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网格化监管为手段的三位一体监管新模式,对规范监管行为,推进精准监管、公正监管、智慧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有重要意义。

四、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局信用监管股牵头,制定了《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并提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于7月28日正式印发。

五、主要内容

(一)健全完善“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信息化系统。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的“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信息化系统和移动端应用程序为基础,健全完善本地市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应用机制,编制监管数据资源目录,实现监管信息全面及时有效归集,形成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数据链。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执法办案等相关信息化系统的对接,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

(二)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一是科学划定网格。结合绩溪实际,以乡镇(街道)、村(社区)等行政区划为基础,将市场监管所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监管网格。二是合理配备人员。各市场监管所根据监管对象数量、监管任务、管辖面积等因素合理配置网格监管员。网格监管员由市场监管所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担任,每个网格应当配备不少于两名网格监管员。三是统筹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监管工作安排及辖区工作实际,于每年1月底前制定网格化监管年度工作安排计划。市场监管所应当根据网格化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合理安排日常监管检查进度,进一步细化监管流程和工作制度,规范实施网格化监管,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三)提升信用监管全流程赋能水平。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推动信用监管与日常监管、重点监管深度融合,形成长效治本机制。在实施网格化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办案、行政审批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省局《涉企信息归集应用暂行规定》要求,将产生的各类涉企信息进行归集,为企业信用风险精准画像夯实基础。建立健全“通用+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机制,在持续加大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结合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网格化监管中的运用。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要组织网格员综合采取提醒、警示、约谈、检查等方式,依法防范和处置企业风险隐患;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要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触发式监管,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引导企业主动公示信用承诺,加强承诺履行情况核查和公示。

(四)全面提升综合监管能力。积极推进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加强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管,对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等申报承诺制的市场主体加“照后”核查。强化“证照联动”监管,对市场监管部门许可或备案事项,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网格监管员加强跟踪监管,避免“照后证前”监管盲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业和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

六、创新举措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加强对网格管理员和网格协管员的日常考核评价,统筹各方资源,配齐配强网格监管力量,推动人、财、物等监管资源向基层下沉,保障基层经费和装备投入,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基层监管中的应用水平。

七、下一步工作

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分析评估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水平。鼓励基层根据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监管模式。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张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5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