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212-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绩市监〔2022〕74号
生成日期: 2022-12-05 发布日期: 2022-12-05
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212-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绩市监〔2022〕74号
生成日期: 2022-12-05
发布日期: 2022-12-05
关于印发《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5 08:50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学习研究,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

“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暨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迈开三大步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加快完善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属地监管、科学高效、协同共治的原则,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综合构建以智慧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网格化监管为手段的三位一体监管新模式,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切实规范监管行为,推进精准监管、公正监管、智慧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助力创建“徽常满意”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宣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快构建形成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社会广泛参与共治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推动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到2022年底,“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模式基本建立,初步实现监管职责明、企业底数清、信用画像准、处置流程畅。到2023年底,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全流程赋能水平明显提升,基层监管实现“网格全覆盖、管理无盲区”,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网格化监管相互融合的监管新模式高效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信息化系统。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的“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信息化系统(以下称监管系统)和移动端应用程序为基础,健全完善本地市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应用机制,编制监管数据资源目录,实现监管信息全面及时有效归集,形成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数据链。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执法办案等相关信息化系统的对接,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

(二)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科学划定网格。结合绩溪实际,以乡镇(街道)、村(社区)等行政区划为基础,将市场监管所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监管网格。合理配备人员。各市场监管所根据监管对象数量、监管任务、管辖面积等因素合理配置网格监管员。网格监管员由市场监管所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担任,每个网格应当配备不少于两名网格监管员,同时可以配备若干网格协管员,人员力量有限的,可以采取交叉配备1个人对应多个网格等方式配置网格监管员。认真履行网格监管职责。加强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格化监管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和《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格化监管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学习和研究,做到应知应会,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将纳入《清单》的12类147项内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并结合实际调整、完善清单内容。四是统筹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监管工作安排及辖区工作实际,于每年1月底前制定网格化监管年度工作安排计划。市场监管所应当根据网格化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合理安排日常监管检查进度。网格员应当根据具体工作任务,对网格内的监管对象开展日常监管检查。细化网格监管流程。《规范》从证照信息管理、日常监督检查、问题线索检查、重要问题上报、监管信息录入等五个方面明确了网格化监管的具体检查环节。进一步细化监管流程和工作制度,规范实施网格化监管,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三)提升信用监管全流程赋能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推动信用监管与日常监管、重点监管深度融合,形成长效治本机制。全量有效归集涉企信息。在实施网格化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办案、行政审批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省局《涉企信息归集应用暂行规定》要求,将产生的各类涉企信息进行归集,为企业信用风险精准画像夯实基础。二是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归集的各类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监测预警,及早发现企业异常情况和风险;针对出现区域性、行业性风险的,及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采取专项检查等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实现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三是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统筹运用。建立健全“通用+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机制,在持续加大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结合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网格化监管中的运用。要全量及时掌握网格内企业的信用风险状况,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和监测预警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监管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要组织网格员综合采取提醒、警示、约谈、检查等方式,依法防范和处置企业风险隐患;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要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触发式监管。四是规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信用修复管理。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为重点,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做到“应列尽列”。同时要按照省局《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推进信用修复全程网办,鼓励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实现失信信息“应修必修”。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引导企业主动公示信用承诺,加强承诺履行情况核查和公示。

(四)全面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一是推进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加强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管,对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等申报承诺制的市场主体加强“照后”核查。强化“证照联动”监管,对市场监管部门许可或备案事项,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网格监管员加强跟踪监管,避免“照后证前”监管盲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业和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对一般行业、领域,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建立由双随机抽查人员负责问题发现、当场处理,网格监管员负责后续跟进、闭环处置的工作机制,实现双随机抽查和网格化监管双向赋能。强化综合指挥调度。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建立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综合指挥调度机制。对监管任务、风险处置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对超期未完成的任务下达督办、催办指令;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上级的指挥调度要快速反应,及时完成上级指派的任务并进行反馈,形成完整的工作闭环。完善面向公众的数据服务。推行“一企一码”模式,推动社会公众通过扫码查看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实现“一键扫码、一码知信”。引导市场主体强化主体责任,从企业端APP和微信小程序在线填报信用承诺等信息,通过“亮身份、亮承诺”,提升诚信自律意识。推进市场监管协同共治。要积极引导市场力量、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的治理,构建多元参与的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联系市场主体众多的优势,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纳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推进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领导组(见附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加强对网格管理员和网格协管员的日常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办法另行制定印发。将采取每周书面通报,每月现场调度查验,每季大会调度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二)狠抓部署落实。根据“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改革方向,处理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积极稳妥有序推进。2022年8月20日前,完成网格划分和网格监管员配置,细化制定网格化监管配套制度。2022年9月起,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工作。

(三)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完成今年5个市场监管所的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统筹各方资源,配齐配强网格监管力量,推动人、财、物等监管资源向基层下沉,保障基层经费和装备投入,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基层监管中的应用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大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基层监管执法人员,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网格员队伍。

(四)注重总结宣传。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分析评估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水平。鼓励基层根据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多种渠道,积极宣传工作成效、典型做法等,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