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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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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201-00002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04 发布日期: 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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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04
发布日期: 2022-01-04
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
发布时间:2022-01-04 12:48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关于在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治在新发展阶段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宣城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绩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规划。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方向、统领工作,推动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县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法治素养,繁荣法治文化,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推法治绩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走在前列,为加快建设全域美、产业强、百姓富现代化美丽幸福绩溪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加强全民普法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将全民普法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阵地守稳守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将普法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聚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群众高品质生活、社会高效能治理。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目标指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把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的过程。坚持多元共治。将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多方谋划、广泛参与、共同享有的全民普法格局。

2025年体现时代特征、具有绩溪的全民普法教育机制体系基本建成普治并举、多领域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全民普法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显现,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各级党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明确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重点课程,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融入中小学教育,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普法计划,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专区,加强理论研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鼓励乡镇建设宪法教育场馆阵地推动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家庭、宾馆、进景区进医院、进公共交通场所等。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认真组织民法典专题宣传月,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建设完善民法典公园等专题普法阵地,发挥民法典宣讲团作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专栏1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1.作并推广民法典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品。

2.分利用全媒体宣传民法典,推广典型案例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编印推广民法典通俗读物

3.民法典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交车、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法治宣传平台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强“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系列主题活动,宣传乡村振兴及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宣传与域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积极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针对性的普法活动,依法保障社会稳定。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宣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考核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提升法治素养

(一)教育引导

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网上学法考法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各级干部的重要内容。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化依法治校,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中小学校法治课课时要求。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实施“法治名师培育工程”,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完成全县德育教师法治教育轮训。推动校园法治书屋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并积极发挥作用。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开学法治第一课”等专题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网络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专栏2 实施法治名师培育工程

1.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

2.将法治副校长考核纳入综治考核内容,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治实践活动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开展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学校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深化依法治企,持续开展“服务大局 普法先行”等主题活动,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公益律师进企业制度,开展“结对子”,常态化组织“法治体检”。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专栏3  企业合规建设

1.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培训,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理念。

2.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

3.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4.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

5.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完善村(社区)“两委”干部任前学法和年度轮训学法制度。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能力。

(二)实践养成

“普法即生活,生活即普法”理念,促进公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养成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推进文明餐饮、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观演等系列活动,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提高市民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依法严厉打击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暴力恐怖、黄赌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依法打击处理非法闹访缠访行为

(三)制度保障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法律纠纷解决途径,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实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持续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四、繁荣法治文化

(一)优化法治文化阵地布局紧扣“两区一地”发展定位,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县级法治公园、乡镇法治文化广场、村级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治大讲堂等特色阵地建设。鼓励各单位各行业建设职工法律图书角。积极开展各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的争创并落实动态管理。

(二)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工作思路,强化部门联动,共建法治文化创作基地。引导、鼓励高层次人才加入法治文化队伍,创作法治文化精品。探索建立法治文艺精品创作项目扶持办法,建立完善法治文化精品库,通过专项资助、社会征集、评比奖励等手段,鼓励创作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法治文化精品。强化法治惠民力度,利用“三下乡”“江淮普法行”等契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推动法治文化传承发展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梳理绩溪法治人物、法治故事,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依托全县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挖掘研究,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四)培育法治文化地域品牌不断丰富地域法治文化内涵,完善重点普法活动县乡村三联动制度,让普法即生活 生活即普法”观念深入人心。深入推广品牌建设,推动全县形成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法治文化品牌。

 

专栏4  建设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1.加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等专业力量之间的内外联动,培育一批法治文化创作基地。

2.鼓励引导民间艺术家、非遗传承人等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加入法治文化队伍,创作一批具有浓郁地域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法治文化精品。

3.创新打造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带(长廊)。

 

五、深化依法治理

统筹运用党纪约束、法律规范、村规民约、道德教化等方式,着力治理不良风俗,把基层依法治理变成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过程。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副书记”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因地制宜推广“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探索实行普法积分制。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党建+三治示范村”“百村善治示范工程”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专栏5   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1.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培育“法律明白人”。

2.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

3.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

4.健全完善激励制约机制。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督促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落实网络安全法配套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推动网络诚信制度化建设。深化网民网络法治素养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深入开展网络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四)“法治入家

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法治宣传与家庭美德建设、良好家风宣传相结合,持续开展“美好生活 与法同行”等主题活动,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传承优良家风,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提升家庭成员法治意识。

六、落实普法责任

发挥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县人大对重点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年度专项评议制度,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

(一)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建立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机制办法,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深化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例征集发布制度,运用典型案向公众解读法律。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明确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新闻传媒工作者等加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健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奖金、项目扶持,建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市场运行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探索建立社会普法公益服务平台,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主动承接、积极参与公益普法项目,推进更多优质社会资源投入普法产品的制作传播。县级电视台每年至少免费制作并播放1次大型公益普法节目。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党委宣传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责任,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20%。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提高普法质量,注意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鼓励公众参与、创作、推广个性普法产品,加大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依托国家、省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县级普法矩阵。配合上级部门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功能,增强普法教育功能。建成融“报、网、端、微、屏、声、台”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七、强化保障措施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并将制定的规划报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构建运行顺畅、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健全体制机制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职责,加强全县全民普法工作牵头抓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保障投入

县政府要按每年人均2.0元的标准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加10%。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安排必要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

(四)加强督促指导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设置科学的评估参数。加强规划实践的动态监测及成果展示,开展中期评估(2023年)、终期验收(2025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普法创新工作,表扬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先进单位。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细化分解规划目标任务,探索实行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相挂钩机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加强规划执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