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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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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108-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2021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文号: 绩法宣办﹝2021﹞5号
生成日期: 2021-08-04 发布日期: 2021-08-04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108-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2021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文号: 绩法宣办﹝2021﹞5号
生成日期: 2021-08-04
发布日期: 2021-08-04
2021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8-04 08:47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全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等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健全普法工作体系、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普法理念、制度和实践创新发展,增加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的培训内容,切实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坛活动,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建立专区、专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充分发挥好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作用,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开展。

二、坚持高位谋划,全面启动“八五”普法

4.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开展县级“七五”普法先进表彰工作。

5.组织“我和‘八五’普法”系列主题活动,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八五”普法的意见建议,科学编制全县“八五”普法规划,提请县委、县政府印发,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八五”普法决议。

6. 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启动年度法治巡讲活动。同时,线上、线下、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推动形成“八五”普法实施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法治宣传群众知晓率。   

   三、坚持重点突出,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7.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集中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实现党内法规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

8.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常办常新,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9.推动《全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落地生根,开展民法典宣讲的系列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10.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托“江淮普法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加强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突发事件应对、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反恐、档案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坚持分类施策,狠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1.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带头讲法、年度述法等制度。持续组织参加“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讲坛,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12.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全面优化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全县中小学校“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的创新化、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适时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及优秀法治教案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将其与“开学法治第一课”有机、深入地结合起来,并探索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旅游打卡路线,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参与性。

13.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规章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推行企业守法信用记录,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接续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不断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五、坚持彰显特色,加强地域法治文化建设

14.进一步加强各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重点建设县检察院法治广场,推动各乡镇本级法治文化广场建设。

15.有效发挥城区民法典公园、青少年普法教育馆、法治廉政教育基地等阵地作用,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的实践基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廉政、法治教育活动的实践基地,全面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宣传面、影响力、使用率。

16.组织参加全市原创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进一步扩大地域法治文化品牌的影响力。持续推动“1+X”法治动漫工程,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作推广优秀法治动漫作品。依托重点普法节点,利用“电影下乡”“戏曲下乡”等载体,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

六、坚持示范引领,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17.推进“乡村振兴 与法同行”品牌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18.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对现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制度,命名2021年度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层基础。

19.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工程,并积极组织其走进“百姓说事点”“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农家书屋”“农民法治讲堂”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使其成为乡村振兴、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

20.不断深化“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依法治理模式,不断探索“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议事平台”等制度。

七、坚持创新发展,健全普法工作体系

  21.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制度)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普法主体责任。将每年的6月定为“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继续发动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走访送法进家庭”“联点共建送法进社区”“路段巡查街头法治宣传”等主题活动,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群众参与率、知晓率。进一步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考核检查,不断推动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落实到位。

22.科学设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附件1 

宣城市“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

责任清单(模板)

单位名称

宣城市司法局(法宣办)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吴忠明   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

普法联络员:王金凤

普法对象

 

1.对内: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司法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2.对外:一是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法律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二是针对矛盾纠纷当事人、社会困难群体等普法对象的法律服务、三是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通用法律资格考核

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

10部以内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人民调解法》《公证法》《律师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条例》《安徽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1.江淮普法行 、“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2.“3.8”“3.15”“4.15”“6.1”“6.26”“11.9”等重要节点

3.机关集中学法月、“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等地方性的创新活动

普法阵地

1.主流媒体:《安徽法制报》“法治宣城”专栏,宣城日报》“法治天地宣城电视台“法在身边”普法栏目,宣城广播电台“司法提示录”普法栏目,

2.网络媒体;宣城司法行政网(微博)、宣城普法微博、宛陵普法微信宛陵普法抖音等;

3.实体平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等

普法队伍

1.专业队伍:“五”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

2.志愿队伍:“红马甲”法律服务小分队、“爱心妈妈”普法志愿队、“12348”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等。

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1.制定全市 “八五”普法规划;

2.举办全市“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3.组织年度法治巡讲活动; 

4.持续推进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网上集中测试 

5.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动全市重点司法执法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 

6.加大地域法治文化建设。

 

法律服务项目

(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1.针对企业开展免费法律体检活动;

2.针对困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3.针对70周岁以上老人在特定的时间段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夫妻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4.针对社区居民、农村农民等开展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5.针对系统内部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培训;

6.针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参审评议;

7.针对地方性立法进行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


 

附件3

         

 

序号

重要内容

具体工作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1

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活动,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的内容

 

 

 

 

 

县委办

县政府办

县委组织部

委宣传部

委讲师团

县委党校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组织开展全县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坛活动

县委办

县政府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3.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县农水局

县教体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委网信办

县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4.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

县司法局、法宣办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2

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

5.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及县级“七五”普法先进表彰工作

委、政府

委宣传部

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6.科学编制并发布“八五”普法规划及决议

委、县政府

人大常委会

委宣传部

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7.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启动年度法治巡讲活动。

委宣传部

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8.构建“八五”普法线上线下宣传网络

委宣传部

委网信办

县融媒体中心

县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3

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9.集中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纪委监委

委组织部

委宣传部

直机关工委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10.持续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委宣传部

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11.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委宣传部

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12.加强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突发事件应对、疫病防治、野生动作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反恐、档案等法律法规宣传

县委国安办

市场监管局

科技商务经信局

公安局

卫健委

林业局

生态环境分局

应急局

档案局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4

狠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3.组织参加领导干部法治讲坛、“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

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14.探索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

委组织部

直机关工委

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15. 推动全中小学校“学宪法 讲宪法 ”“宪法晨读”“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的常态化、创新化开展

 

教体局

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16.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适时开展法治副校长 培训及优秀法治教案评选活动

委政法委

教体局

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17、深入开展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

 

市场监管局

全县相关企业

18.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科技商务经信局

人社局

市场监管局

税务局

总工会

工商联

全县相关企业

5

法治文化建设

19.县检察院、各乡镇本级法治广场建设

县检察院、各乡镇

 

20.积极发挥法治基地及各地法治景区的辐射作用

县司法局、法宣办

县司法局、法宣办

21.组织参加全市原创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县文明办

县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2.持续推动“1+X”法治动漫工程

县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3.利用“电影下乡”“戏曲下乡”等载体,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

县文旅局

县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6

 

 

 

 

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24.推进“乡村振兴 与法同行”建设

县司法局

县农水局

县民政局

各乡镇

25.对已命名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严格的回头看

民政局

司法局、法宣办

民政局

司法局、法宣办

26.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工程,并积极引导其参加法治实务工作

县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

27.深化“党建+三治融合”的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法治红利

县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

 

 

 

 

 

 

7

 

 

 

 

 

 

健全普法工作体系

28.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

县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9.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

县文明办

县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30.加强以案释法

县公安局

县检察院

人民法院

司法局

市场监管局

税务局

生态环境分局

林业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城管执法局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31.推进媒体公益普法

委宣传部

委网信办

市场监管局

县融媒体中心

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32.科学设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司法局、法宣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附件4

   

月份

重要节点

重点宣传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

全年

冠疫情防治

法治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卫健委

县农水局

县林业局

1月

两会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委宣传部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司法局、法宣办

机关集中学法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宣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司法局、法宣办

2月

 

 

“春节”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委宣传部

公安局

自然资源规划局

县农水局

人社局

司法局、法宣办

3月

“3·1”国际民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人防办

“3·8”妇女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妇联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市场监管局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农水

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教体局

4月

 

全国税收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局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县委国安

宣传部、网信办

司法局、法宣办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5月

“5·1”国际劳动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总工会

人社局

全国助残日

5月份第三个星期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残联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县应急局

“5.19”中国旅游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文旅局

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11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市场监管局

全国节能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发改委

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6月份第二个星期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文旅局

“6·5”世界环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生态环境

6.9”国际档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档案局

“6·25”全国土地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自然资源规划局

“6·26”国际禁毒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禁毒办

7月

“7·1”党的生日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纪委监委机关

委组织部

直机关工委

 

8月

“8·8”全民健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教体局

9月

 

9.10”教师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体局

 

“9.18”防空警报试鸣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人防办

中国农民丰收节

每年农历秋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9·30”烈士纪念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退役军人事务局

全国质量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市场监管局

10月

 

“10·1”国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委宣传部

司法局、法宣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2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司法局

全国敬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卫健委

11月

“11·9”消防宣传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救援

12月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安局

“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委宣传部

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

司法局、法宣办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12月份第一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应急局

说明:请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根据重要节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